美容卡、理发卡、健身卡、洗车卡……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办过预付卡,有过预付式消费经历。“预付式”消费模式在市场上日益流行,为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和优惠,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其造成的消费纠纷是当前消费维权的痛点和难点。
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日前组织召开惠州市预付式消费维权工作交流研讨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律师等应邀参加,围绕预付式消费维权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
概况
12345和12315平台去年接收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2.3万件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在大力提振消费的当下,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尤为重要。中国消费者协会2月公布的《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预付式消费纠纷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
近年来,各种预付费用的消费卡、会员卡覆盖了生活消费的各个行业。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为提前锁定消费者,通常会通过给予一定优惠、免费体验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充值,但因为商家跑路、服务质量缩水等引发退款难、维权难等问题,预付式消费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会上,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惠州预付式消费维权问题的基本情况。2024年惠州市12345、12315平台共接收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23131件,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的投诉举报11590件,占了半数。其他投诉举报排名靠前的类别依次为食品、美容美发服务、运动健身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摄影服务、机动车保养和修理清洁服务、艺术及教育培训服务、游乐场服务、洗浴按摩服务。
“充值容易退钱难”“卡还在,店没了”“维权成本比预付款还多,只能被迫放弃”……参会的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所在行业遇到的预付式消费维权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跑路退费难、服务承诺兑现差、消费信息不透明、未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等方面。
建议
推行信用治理,提高商家“跑路”违法成本
如何规范预付式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会上,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作为单用途预付卡的主管部门,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推行信用治理,把预付式消费投诉信息及时进行公示,把发卡企业备案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对这些失信经营主体进行惩戒。
预付式消费体现了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同时也对商家的诚信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行业协会,我们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组织开展诚信经营培训活动,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惠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建议,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对商家“跑路”、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在各种预付式消费问题中,资金安全风险最为突出。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有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建立了资金监管账户,有效防范了退费风险,同时明确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且不得以充值、次卡等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实现查处一家、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
“我们部分商场会员会要求商户在售卡合同中明确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条款,禁止使用‘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商场也承诺若场内商户跑路将协助消费者举证、维权。”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建议,推广预付式消费标准合同模板,明确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避免“霸王条款”,并要求商家在合同中明示“退款计算方式”,防止“买赠”套路。
针对消费者“交钱容易退钱难”和维权成本高的情况,惠州华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呼吁,建立预付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探索公益诉讼途径,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低成本的法律援助。
计划
研究开展预付式消费行业合同标准化试点工作
规范预付式消费、规制违法商家,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诚信商家经营以及放心消费环境的构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5月1日起施行,为预付式消费提供了“司法指南”。
会上,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解释》作了解读。《解释》规制“卷款跑路”行为,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明确规制“霸王条款”,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赋予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规制过度劝诱、欺诈营销行为,引导经营者通过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来吸引消费者。另外,《解释》还明确了商场场地出租者的过错责任。消费者可向有过错的商场场地出租者追责,防范无经营资质的经营者利用商场场地收款后“跑路”逃债。
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解释》的实施有助于预付式消费投诉调解工作的开展。接下来,市消委会将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机制,推动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及消费者协同治理,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同时,在预付式消费投诉高发行业深化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经营单位加入“双承诺”行列,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委会将研究开展预付式消费行业合同标准化试点工作,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预付式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惠州日报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王剑平 何颖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