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曼艺)为解决传统医保基金监管“违规行为追责难、处罚到人难”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实行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管理,推动监管对象从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和药店经营管理人员,实现“监管到人”。
据了解,此次纳入“驾照式记分”管理范畴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主要涵盖两大类: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含执业药师)。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医保部门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记分。记分档次分为1至3分、4至6分、7至9分、10至12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下一个自然年度自动清零。其中,一个自然年度记分达到3至8分的给予相应学习、约谈、通报等处理;累计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分别给予暂停1、3、5个月支付资格;单次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分别给予暂停2、4、6个月支付资格;累计记分达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单次记分为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多点执业(就业)相关人员,在一家定点医药机构登记备案状态为暂停或终止的,在其他执业(就业)的定点医药机构登记备案状态自动调整为暂停或终止。更换新的执业(就业)地的,暂停或终止期限内不予登记备案。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向相关人员开放登记备案状态、记分等情况查询。实时将相关人员支付资格暂停、终止情况通过大屏、公示栏、挂号平台等方式公开,确保参保人员及其家属在就医购药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充分知晓。
此外,相关人员主动改正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现场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调研督导、实名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参与医保经办机构核查活动等途径进行记分修复,符合规定的可以减免记分或缩减暂停结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