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雅安市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核实违法举报线索,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6月24日,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5年3月11日,天全县应急管理局对某科技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特种作业(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天全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案
2025年3月14日,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化工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甲类库房(爆炸危险区2区)摄像头不防爆,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雅安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
案例三:超过核定生产能力进行生产案
接应急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举报线索,石棉县某公司超过核定生产能力进行生产,2025年4月14日,石棉县应急管理局到该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该问题线索属实。石棉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案
2025年2月19日,名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加油站开展检查时,未见该加油站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记录。2025年3月18日,再次对该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如实记录2025年1月10日、16日、17日、18日、2月10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名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其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罗某某行政处罚。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以上述典型案件为例,提高法治思维,提升安全生产的法治能力和水平,加强违法问题线索的排查和处置,对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生产单位应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来源:雅安应急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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